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大中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14]23号)精神,同时推动实施高校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选树一批可亲可敬可学的团支部和团支书典型,示范引领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勤学、修德、明辨、笃实”重要要求,团中央学校部将在全国高校中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创建和“百佳团支书”寻访活动。为做好我校“示范团支部”和“百佳团支书”的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
年11月10日
至
11月
13日
二、活动范围
面向全校各学生团支部(总支),包括班级、社团、活动项目、实验室、宿舍等各类学生团支部。
全国遴选产生1000个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100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百佳团支书”。
三、遴选条件
1.示范团支部
(1)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要求,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工作成绩较为突出。
(2)组织设置、基础团务、工作制度等方面较为规范和健全,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团结一致,在团员学生中有较高认同度。
(3)积极参与和开展创新创业创优、“三下乡”社会实践、“三走”活动、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等高校共青团重点工作和活动,在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方面有积极探索和实际成效。
2.百佳团支书:
从“示范团支部”的团支书中进一步遴选产生。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品格优良,作风过硬,学习成绩较为优秀,能够发挥榜样带头作用。
(3)热爱团的岗位,所在支部工作开展规范,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取得较为突出成绩。
(4)密切联系同学,竭诚服务同学,在团员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号召力。
四、评选程序
1.宣传动员(
11月
10日
—
11月
11日
)
各学院团委按照文件要求,广泛动员,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团支部积极报名,深入挖掘我校基层团组织中的示范典型。
2.学院申报(
11月
11日
—
11月
12日
)
各学院根据本文件要求,做好“示范团支部”和“百佳团支书”的申报工作。要认真填写“示范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附件1)和“百佳团支书”候选个人申报表(附件2)于
11月
12日上午
11时
之前,将申报表电子版、事迹材料电子版(“示范团支部活动”1000字左右,“百佳团支书”500字左右)、“示范团支部活动”佐证照片6张、“百佳团支书”活动照片6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gdan@hlju.edu.cn处,联系人:潘强强,联系电话:86604239。
3.资格审查(
11月
12日
—
11月
13日
)
校团委将对申报支部及个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和评选,最终确定我校集体及个人候选资格。
4.结果公示(
11月
13日
—
11月
16日
)
校团委将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推荐不超过5个候选集体及候选集体的团支书至省级团委学校部。
附件:1.“示范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
2.“百佳团支书”候选个人申报表
校 团 委
2015
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