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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工作之九】黑龙江大学2015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2015-10-10 16:37  

 

 

 

 

黑龙江大学文件

 

黑大校发〔201573

 

—————————————————————————

 

 

黑龙江大学2015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黑龙江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通知》(龙征〔20151号)文件精神,以及哈尔滨市南岗区征兵办公室2015年征兵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特制定《黑龙江大学2015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征集高校在校生和毕业生入伍,既是新形势下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依托国民教育为部队培养输送高素质人才,实现强国梦强军梦的必然要求,也是发挥军队资源优势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举措。2015年我校的征兵工作要以全国和我省召开的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和上级有关征兵工作的文件为依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征兵实效。要坚持依法征兵、廉洁征兵、按章办事的原则,宣传动员更多的高素质学生应征入伍,切实提高我校学生入伍的数量和质量,认真完成好今年我校学生入伍的征集工作。

 

二、组织领导

 

黑龙江大学2015年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长:曲科军(校党委副书记)

 

员:陈文远(校办公室主任)

 

张学成(校党委宣传部、统战部部长)

 

宋晓安(校人民武装部部长)

 

宏(校学工部部长、学生处处长)

 

石(校招生就业处处长)

 

樊志辉(研究生学院院长)

 

王丙利(校安全保障部部长)

 

鲲(校教务处处长)

 

张少杰(校财务处处长)

 

周成刚(校团委副书记)

 

尚晓军(校武装部副部长)

 

李巾英(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

 

各学院主管学工作的领导。

 

黑龙江大学2015年征兵工作办公室设在校武装部(地点:主楼D101室),由武装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我校大学生入伍的征集工作。

 

校征兵办公室主任:宋晓安(武装部部长)

 

联系电话:办公室86609515;手机13936563398

 

校征兵办公室副主任:尚晓军(武装部副部长)

 

联系电话:办公室86608088;手机13936563398

 

校征兵办公室工作人员:赵帅(武装部干事)

 

联系电话:办公室86608722;手机13796651316

 

2015年黑大学生入伍咨询、报名QQ群:367098515

 

三、征集的对象及条件

 

1.征集对象:男性大学生士兵征集对象包括在校大学生、应届毕业生和当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女性大学生士兵征集对象包括校大学生、应届毕业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2.年龄条件:男性大学生参军年龄为在校生不超过22周岁( 199311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 199111以后出生)。女性大学生参军年龄为在校生不超过20周岁( 199511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超过22周岁( 199311以后出生)

 

3.身体条件:

 

1)身高:男性大学生160cm以上,女性大学生158cm以上。

 

2)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3)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千克。男性大学生不超过标

 

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大学生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4)身体刺有“点、字、图案”的不合格,面部、颈部纹身或瘢痕直径超过 2cm ,着短装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直径超过 3cm ,或有明显纹身瘢痕,不合格。

 

4.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 2004109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复审工作的重点放在对应征学生的现实表现和思想表现的审查上。

 

四、征集程序和办法

 

   我校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都可在学校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任选一处进行报名参军。从即日起至 622,志愿参军的男性大学生需要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应征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征大学生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存根、《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将其和本人户籍证明、身份证、在校证明或毕业证复印件、41寸免冠照片一并上交学校武装部赵帅老师处(主楼D101室),由学校征兵办组织初审初检。学校将于 623将报名参军大学生预征对象花名册(纸质、电子版)和报名参军大学生的本人户籍证明、身份证、在校证明或毕业证复印件、21寸免冠照片报送区人武部军事科。由区征兵办组织应征大学生进行体格检查、政治审查,体检政审合格并符合其它征集条件者,由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待应征大学生入伍45天后,学校武装部将会同学工部等职能部门集中办理我校入伍大学生保留学籍和学费补偿代偿等事宜。

 

五、宣传发动教育

 

在上级领导机关和黑龙江大学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武装部牵头,学校各有关职能部门将密切配合协作,通过学校校园网、广播站、微信公共平台、宣传栏、校报等传媒途径,以及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报、组织开展征兵政策宣讲活动等等,在广大学生中深入进行宣传动员,营造一个热烈的校园征兵宣传环境和氛围。各学院要加大做好符合征集条件学生入伍思想动员的工作力度,帮助学生正确理解征兵政策,并入脑入心,落实在行动上,激励其携笔从戎、报效国家。

 

六、有关政策规定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文件中规定:

 

(一)、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1. 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2. 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 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5. 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6. 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二)、认真落实鼓励高校学生入伍已有的政策措施

 

7. 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8. 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9. 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0. 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11. 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12. 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13. 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七、工作步骤

 

黑龙江大学2015年学生征兵工作将在南岗区人民武装部直接领导下开展,根据南岗区2015年高校征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我校今年的学生征兵工作时间为5月中旬-10月底。具体工作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5月中旬至622日,为组织发动宣传报名阶段。主要任务是调整健全学校征兵工作领导机构,召开征兵工作动员会,组织实施征兵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参军大学生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登记报名。学校要求各学院认真指导有应征意向的大学生登陆“全国征兵网”,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在620日前,上报学校武装部赵帅老师处(地点:主楼D101)。

 

第二阶段:从623日至75日,为初审、体检、政审阶段。623日,学校向南岗区人武部上报我校学生入伍材料。由南岗区人武部对我校应征大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并组织初审合格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政治审查,初步确定体检政审双合格学生为预征对象。

 

第三阶段:从8月下旬至9月初,为走访调查、预定新兵阶段。

 

8 22 23日,南岗区人武部将组织参加完政审体检学生进行心理测试检查(地点在黑龙江大学)。尔后进行走访调查,并对全面合格学生进行择优集体定兵,办理审批、定兵各种手续,建立新兵档案。

 

第四阶段:92日至10日,为发放服装、入伍前教育、起运入营阶段。学校根据南岗区人武部的新兵运输计划,组织入伍学生领取新兵服装,并对其进行离校前的教育。学校将按照不同方向的新兵起运时间,组织好入伍学生的欢送活动并将其按时安全送至新兵起运集合地点。

 

第五阶段:9月中旬至10月底,为入伍学生办理保留学籍、学费补偿代偿等手续阶段。由我校武装部会同学生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认真做好我校应征入伍学生的登记造册、保留学籍、学费补偿代偿以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办理工作,确保我校应征入伍的学生安心、放心地在部队服兵役。

 

八、具体要求

 

征兵工作作为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保证。军队的基础在士兵,士兵的源头在征兵。只有把住源头,部队建设才能有保证,中国的强军梦才能得以实现。为保证2015年在我校征集学生入伍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要充分认清在高校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对征兵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二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要明确责任,牵头部门要协调好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学院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全校上下形成一种合力,全力推进我校征兵工作落在实处。

 

三是广泛宣传,注重实效。要在校园内切实营造浓厚的征兵环境和氛围,充分调动我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动员鼓励更多的大学生携笔从戎、报效国家。

 

四是坚持原则,严守纪律。要做到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相关的政策和规定不走样,严格标准,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廉洁征兵,认真把好我校学生应征入伍的质量关。

 

 

 

 

黑龙江大学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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